根据粤人社规【2018】11号,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如有疑问请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7-83837248。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
2.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
3.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415号)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fskx.gov.cn/tzgg/201905/t20190513_7484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