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宣传推广会议暨“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揭牌仪式”

2005-04-12来源:佛山市信息协会

 

W020141119429376080952.jpg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揭牌仪式 

 

W020141119429379430540.jpg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徐志彪厅长讲话 

 

W020141119429380420126.jpg 

佛山市副市长杨锡基讲话 

 

W020141119429381479073.jpg 

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黄健强讲话 

 

W020141119429382291343.jpg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与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为了做好《电子签名法》的宣传推广工作,2005年3月28日下午佛山市《电子签名法》宣传推广会议暨“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揭牌仪式”在佛山宾馆拉开了帷幕来自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徐志彪厅长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广灵佛山市人民政府杨锡基副市长、市信息办黄建强主任等省市政府领导,以及市各单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系统管理员和机要员,各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信息中心领导,市信息协会各会员单位代表,各新闻媒体单位代表200多人出席了此次盛会。  

此次活动由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办,佛山市信息协会、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协办。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徐志彪厅长、佛山市政府杨锡基副市长也都出席了此次会议。徐志彪厅长对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肯定了佛山市在宣传推广《电子签名法》所做的工作,并预祝佛山市在《电子签名法》普及、应用方面取得更大成功。  

从培育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对于CA的发展做一些扶持。佛山市在强调政府推动的作用的同时,也应强调了企业的推动作用,只有这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理顺了,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借助政府信用推动行业的发展,这中间还有一个环节,政府信用推进行业信用,行业信用推进CA的信用,从而推进到相应的企业和个人。  

为利于在佛山地区推广数字证书的应用和促进信息协会的业务开展,市信息办授权市信息协会与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合作建立佛山分中心。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是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广东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从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数字证书制作、颁发和管理的正式机构。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意义重大。  

第一,它为解决司法实践中亟待回答的问题扫清网络交易行为的障碍提供了立法保障。承认数据电文的证明力,使参与电子商务的交易各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扫清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障碍。  

第二,为互联网从单纯的媒体时代过渡到全面应用时代奠定基础。电子签名获得法律效力,意味着互联网上用户的身份确定成为可能。使用电子签名业务的用户将不再对与其交流信息的对方一无所知,在这个基础上,网络才有可能真正跳出媒体,充分运用到政务、商业、科学研究、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从而使虚拟空间真正全面地与现实世界接轨。  

第三,规范网上行为,保障用户的各项权利。尽管电子签名技术本身已能够确保其真实性,但由于网络时代的随机性和选择空间的同时增大,加之有相对复杂的技术原理,普通人很难确知其所采用的电子签名的可靠程度。因此,法律中有必要对电子签名的认证过程、数据电文的传输规则、电子签名服务者的责任等问题作出规范,以保障人们的各项权利不受侵害。  

《电子签名法》考虑到了这一因素,并不是单单解决电子签名本身的问题,还规定了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认证机构的责任。该法还将签名的认证机构暂停或终止认证业务时其业务的承担问题作了规定,从而保障了用户的利益。此外,该法还具体界定了可靠电子签名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的电子签名,就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这些规范的意义在于确保电子签名的效力持久性,降低用户权益受损害的可能性。  

会上首先由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总经理陈耀中、佛山市信息协会代表利用电子印章、电子文档,实现网上签约的形式共同签定成立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协议》,接着由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领导、省机要局领导、佛山市领导为“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成立”揭牌。再下来利用电子印章、电子文档实现完成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与佛山分中心共同签定《佛山市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使用数字证书意向书》签约以及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与佛山市分中心共同签定《“信息安全平台”项目合作意向书》签约。  

佛山市政府杨锡基副市长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同时就《电子签名法》在我市实施、应用推广首先从三方面提出一些要求:  

首先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不仅要自己学习好《电子签名法》,还要为该法在佛山市的普及推广做出贡献,更重要的是为该法的实施制订细则,组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来宣传、推广和学习《电子签名法》。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目标应该以政府部门以及公安、工商、税务、社保、财政、交通、金融、证券、海关、对外进出口、电信等各大领域、部门和行业为主要重点宣传对象,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准确的、广泛的、快速的宣传《电子签名法》,让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积极地了解、使用电子签名。同时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开展培训班,宣传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法》,以推动佛山地区信息化的建设。  

再有就是政府各部门、行业单位及社会公众要给予《电子签名法》的宣传、实施积极配合,不仅要学习掌握《电子签名法》,而且要真正贯彻落实。  

最后,电子认证制度是《电子签名法》中确定的最重要的制度,实施电子认证制度对贯彻《电子签名法》十分重要。由于电子签名是整个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因此,《电子签名法》的执行应注意与其它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电子签名法》只是一个开始,要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规范电子认证服务为核心的实施细则是重中之重。  

最后,他希望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分中心在市信息办指导管理下,紧紧围绕佛山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富裕安康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提供多方位的认证服务体系的建设上争创行业优势,并将以电子政务为龙头,带动社会应用与电子商务业务的推广,以及推动佛山市信息安全产业全面健康发展,使广大市民能够安全、快捷地获悉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信息与服务,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